河北省农业农村厅
关于撤销部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公告
冀农告字〔2022〕5号
为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,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有关规定,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五十八次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,决定撤销玉米、棉花、水稻、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69个。撤销审定的品种,自撤销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、广告,自撤销审定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、销售。现予公告。
附件:撤销部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(第十批)
河北省农业农村厅
2022年6月17日